医疗保险灵活就业补缴政策,医疗保险灵活就业补缴政策最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保险灵活就业补缴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医疗保险灵活就业补缴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补缴标准?
据介绍,2021年3月31日前未补缴欠费的,从2021年4月1日起视为自动停止职工医保关系。在重新申请续保缴费后,才可恢复职工医保关系。中断参保期间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重新接续参保时,愿意补缴的,在一次性补缴后12个月内,按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待遇的50%支付;不愿意补缴的,在重新参保缴费24个月内,按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待遇的50%支付。
2020年度全年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合计4186.08元(按现标准348.84元/月计算,每年7月1日起调整)。
2021年度(2021年7月—2022年6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按4.2%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178.00元,不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8%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339.04元,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大病保险)费2021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
灵活就业补交医保程序?
灵活就业人员补交医保的程序一般如下:
1. 前往当地社保局或者社保服务中心咨询具体的补交流程和需要的材料。
2. 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工作证明等。
3. 填写《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4. 社保局或社保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会出具《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书》。
2023年灵活就业退休医保补缴标准?
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标准由366元/月调整为398元/月,每月补缴32元。
第二种情况,2020年7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已经办理过职工医保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前参加过职工医保的,补缴标准由204.96元/月调整为222.88元/月,每月补缴17.92元。
合肥灵活就业退休医保补缴新政策?
一、合肥灵活就业社保补缴的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合肥市社会保险条例》的规定,合肥市的灵活就业者可以补缴社保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自2018年1月1日起,最长不超过5年;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为自2018年1月1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
2. 补缴的社保费用应当按照应缴费用的标准进行计算,并加上滞纳金。其中,滞纳金的计算标准为每日应缴费用的0.05%。
3. 补缴社保费用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和7月1日至12月31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保险灵活就业补缴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保险灵活就业补缴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