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随军家属保险,未就业随军家属保险怎么交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未就业随军家属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未就业随军家属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随军未就业家属转移社保手续?
①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打印《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向所在地社保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②社保机构受理并审核相关资料,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③军队财务部门计算个人账户资金和军队补助资金,将资金划转至社保经办机构,并打印《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④社保机构收到转移凭证和转移资金后,办理接续手续。
随军未就业条件?
1)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三类岛屿,以及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
(2)驻国家确定的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二类岛屿,以及西藏执行军队工资二类区部队,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00元。
(3)驻国家确定的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类岛屿,以及西藏执行军队工资三、四类区部队,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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