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保险怎么分配,灵活就业保险怎么分配的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灵活就业保险怎么分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灵活就业保险怎么分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度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分配?
2021年度灵活就业社保缴费金额不同的地区是不一样的,回答一下山东省的缴费情况。个人缴纳社保分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今年社保费的缴纳基数是6243元,养老保险是缴纳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点五二,医疗保险是缴纳基数的百分之五。
灵活就业统账结合是什么意思?
统账结合是指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借鉴国际上社会保险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把社会统筹的长处与个人账户的优势结合起来,创造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
统账结合模式是为解决原有养老保险金制度缺乏稳定性和长期规划,难以应付经济波动,以及没有基金积累等问题而建立的,主要特点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为每个人按其工资一定的百分比建立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为统筹基金,是所有参保人员的共同基金。达到规定条件后即可享受相应的待遇,这种制度可以形成一定的资金累积,同时不失灵活性,既避免了现收现付制缺乏长期考量而导致的负担过重问题,也避免了完全积累制初期资金需求量大的困难,同时既可以减轻老龄化的威胁,也考虑到了养老金代际之间的再分配,符合社会保障的公平性。
义务兵分配工作属于自主择业吗?
义务兵分配工作不属于自主择业。所谓自主择业条件是:士兵达到安置条件自愿放弃就业安置,自己创业灵活就业,不占安置指标的才属于自主择业。
干部正营以上,兵龄加干龄服役十六年以上,享受转业安置却放弃安置,选择了自谋职业的才属于自主择业。
灵活就业人员交60%的社保,缴费指数是80%吗?
灵就业人员交60%的社保,缴费指数是80%吗?
不是,仍然是0.6(60%)档,80%缴费基数指数要高一档……
全国31省市“社保”缴费基数设定,是有一定科学性的;各省市设定“社保缴费基数指数”为“1”时,考虑一些低收入参保人、灵活就业人员,就下设0.4、0.6、0.8;目的就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能让更多的低收入人能接受,长期缴纳社保费;最终老后能领取“个人缴费账户”养老金;而缴费基数指数“1”为基数,对于月工资额高的、参保人月一收入的、甚至工资额比“基数1”高几倍的人群,设置缴费基数指数1.5、2、3(300%),根据个人自愿选择(企事单位有单位负责申请),按当年社保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
社保缴费基数率,灵活就业社保人员,是20%,全有个人承担。
例1:灵活就业60%缴费指数(低档)
2021年,某省市缴费基数为6000,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指数为60%,
即:6000×60%=3600
缴费基数率为20%
即:3600×20%=720元/月
年缴费:720×12=8640元
其中12%记入“社保统筹基金”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缴60%的社保,缴费指数是80%吗?我认为,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实际情况摆在那里,灵活就业人员按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标准,即按60%标准缴纳社保,他的缴费基数是多少,这是再清楚不过的问题,这难道还会有什么疑虑与不懈吗?
很显然,灵活就业人员按60%缴社保,他的缴费指数肯定是0.6,这是木板上钉钉子的事实存在,这是毫无疑义的。至于退休后计算灵活就业人员的平均缴费指数,那是另一个概念问题,绝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也就是决不能把不同性质的问题混为一谈,让人云里雾里。
大家知道,在计算退休待遇水平时,必须计算与核定退休人员的平均缴费指数,这是现行政策所明确规定的,是必须切实贯彻执行的。应该看到,缴费指数和平均缴费指数,它们是大相径庭的,是两码事情。也就是说,计算与核定基本养老金时所使用的平均缴费指数,这是政策取向与规定使然,这种政策取向与社会再分配的法则,也就是与执行互动共济、保障公平的原则,脱不了干系。
总之,灵活就业人员缴60%的社保,他们的实际缴费指数,与计算并核定基本养老金所使用的平均缴费指数,这是不同性质的两个政策概念,这是必须明确并需界定与区分清楚的。也就是说,缴费指数是体现与反映实际缴费的基数与水平的。而平均缴费指数,是体现与反映社会的再分配方针政策的,这是必须清楚与明晰的基本政策概念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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