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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业不转保险,跨省就业不转保险可以吗

发布时间:2024-10-12 02:27:18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跨省就业不转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跨省就业不转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保跨省转移不接收怎么办?

社保跨省转移只能转回户籍所在地,现在外出打工的人比较多,大家都不在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而是选择在工作地缴纳社保,如果你能在同一个地方缴纳社保满15年的话,到了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你是可以选择在当地办理退休手续的,在当地领取养老金。

跨省就业不转保险,跨省就业不转保险可以吗

社保申请转移后又不想转移怎么办?

如果是个人参加,应当转移,单位参保则不用转移。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具体办法如下:

跨省社保转移办理步骤:

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并打印《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第三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接到申请和《缴费凭证》后,进行审核,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去人社部网站查找原参保地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并将《联系函》发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第四步:原参保地接到《联系函》后,做“统筹范围外转出”处理,并打印《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录表》和《参保信息表》,一式三份,业务留存一份,给原参保地财务部门一份,发给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一份。财务部门按《记录表》进行财务转移基金处理。

第五步:新参保地接到原参保地的《记录表》和《信息表》及财务部门的基金到帐单后,进行“统筹范围外转入”处理。并记入转移的帐户。转移结束。

说明:1、以上五步,转移人员只需自己跑第一步和第二步。

可以直接申请撤销。

社保转移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对于符合转移条件的,即男性在50岁之前,女性在40岁之前跨省流动工作,一般都是要求在在新单位开始缴费之后,要将以前在其他的地方,缴纳的社保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

二是超过社保转移条件的人员,比如年龄男性超过50岁,女性超过了40岁,这是不能转移社保关系的,到了新单位只能开设,临时账户继续缴费,只有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确定了退休地之后,才能统一将各地社保转移归集到,退休地办理退休。

社保异地需要转吗?

社保异地转移手续办理具体流程: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跨省就业不转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跨省就业不转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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