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二次就业保险,失业后二次就业保险怎么交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后二次就业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失业后二次就业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金已申领再次申领是什么意思?
失业金已申领再次申领,就是说你以前申请领取过失业金,然后又一次申请领取,就是失业金已申领再次申领,失业金是根据你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短来决定你的领取时间的,但是最多只能领取二十四个月,如果你领取失业金后再次就业了,那就无法继续领取失业金了,当你再次失业的时候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
失业补助金领完了还能再申请吗?
不能。失业补助金领完了,不可以再申请领取。因为失业补助金是2020年国家出台的对失业金领取结束后,仍然没有实现用人单位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给予的临时性救助措施。不是长期性的失业保险政策。因此不可能重复享受。
不可以,失业补助金是针对在疫情期间失业但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的一种补助措施,该类人员提供相关材料于当地就业局,待审核通过后按照要求发放,领完为止,不可再次申领。
重新就业后失业保险金还能领取吗?
重新就业后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了,只有在非自愿失业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不可以
但是重新就业就不可以继续领失业金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因此如果市民重新就业,请尽快办理失业金终止手续。
领取失业金期间,在外地重新就业后能继续领取失业金吗?
如果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已经在外地重新就业,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金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安排或自行从事工作,或者取得退休待遇、养老待遇、离休待遇或其他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停止领取生活补助的,应当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如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重新就业,就需要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当然,在具体操作中,因为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以当地的政策为准。如果您在重新就业后有困难,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就业部门咨询,寻求相关帮助和支持。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又就业了就不能继续领取了吗?
不要这样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职工参保,即使单位同意了,医疗保险是不能往前补半年时间的,因为如果发生生病住院,需缴费6个月以上才好报销有关费用,所以医疗保险不能补缴,况且失业保险金未领完,可保存,当再次失业时将前次未领完的月份相加,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再说你因为这和单位提出来,会被单位领导认为你骗取失业保险金嫌疑,还是按规定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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