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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家属随军未就业交保险,部队家属随军未就业交保险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5-18 02: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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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无业进京的随军家属怎样办理社保?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1999年5月25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海淀区随军家属接收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海政发[1999]75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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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为了方便随军家属求职、择业,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服务中心常年免费为随军家属咨询、登记求职、就业指导,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

第四条:家属调京后,在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期间,由区人事局、区劳动局与本人签订协议书,自接收当月起,按月(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发给220元生活补助费,期限最长为一年。一年内,区人事局、劳动局至少要为调京的家属安排一次工作。两年之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区人事局、劳动局为其缴纳待岗期间的个人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由随军家属个人分别到区人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街道办事处存档。

第五条:进京前无业的随军家属,可持户口簿和求职证,到区劳动局登记求职。从登记当月起至用人单位录用为止,区劳动局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220元,期限最长为一年。

随军未就业补助申请怎么写?

我名xxx,丈夫姓名xxx级别xx级,x级干部军衔少校!在xx部队任x长,符合部队随军规定,于x年x月x日,来到部队随军,随军前在x单位从事x工作,毕业于xx大学,xx学位,根据军队规定,随军未就业年补助xxx元,现特申请,请xx部队随军办批准发放!

申请人××x签名(年月日)

随军家属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三十九)随军家属就业。

1.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2.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按照上述规定,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六、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五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部队家属随军未就业交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部队家属随军未就业交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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