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重新就业标准,失业保险重新就业标准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重新就业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重新就业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补助金重新就业后会自动停吗?
不会,领着失业补助金重新就业会交不上公司的社保,需要暂停一下,我是已经领完失业补助金重新上岗还需要我打电话给社保局的失业办给我点暂停或者终止,公司才给我交上社保的。
就业后失业金会自动停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遇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或被劳动教养、无正当理由,3次拒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介绍工作等情况,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不满1年再次失业及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可继续申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只要重新缴纳社保,补助金的发放就会停。
参保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
3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说,只要再就业,而且继续缴纳社保的,就不可以领取补助金了。
再就业后工作多长时间失业才可以领失业金?
至少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才能再领取失业金《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40.50失业人员再就业怎么办理?
需要先去户籍地社保局,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需要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事业证明,还有照片,办理成功之后,等到社保卡办下来再去社保局办理在就业登记证,在就业登记证办下来之后再进行困难认定,困难认定下来之后,等当年年底交完全年的医保费,养老保险费之后,再去税务局打印缴费凭证,并加盖税务局公章。
都办完之后,带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再就业登记证,社保卡缴费凭证去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报4050社保补贴。
需要女的年满40周岁,男的年满50周岁才能申报补贴。
领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怎样领失业金?
我是专办失业保险工作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无论是什么原因失业)可申请继续领取前次未领完的失业金。如再次失业时也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那么前次未领完的失业金与本次可领失业金月数合并计算,但不得超过24个月,特别要注意的是,发放标准按本次计算,由于缴费基数的高低,可能你本次失业金标准低,则前次未领完的月数也要按低的标准发放。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标准为: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系数=领取金额。系数和本次失业时计算累计缴费年限有关,南京这边的系数是:10年以下0.45,10-20年0.5,20年以上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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