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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保险交了10年,

发布时间:2024-05-11 03:54:14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灵活就业保险交了10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灵活就业保险交了10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视同缴费10年再实际交费5年,能办退休吗?

不可以。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是15年,差10年,社保局不会同意的。视同缴费年限事实上沒有缴费,只能在退休时,用于计算过渡养老金用。视同缴费年限不可以累计在15年缴费年限中,社保规定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不是工龄15年(视同缴费10年+实际缴费5年)。企业在1992年开始实行养老金制度,1996年全面实行。你的10年是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的,之后必须实际缴满15年,沒有其他可能。很多答问误导,却指责别人。具体可咨询社保局或上网查。动动手就清楚了。(事业单位中人不在此范围)

灵活就业保险交了10年,

如果,你实际缴费只5年,在2001年10月前的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是可以领取养老金的。提问者显然不是。是想知道最早82年工作,视同缴费10年,之后缴了5年,不再缴纳,能不能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申请退休,领取养老金。答案就是:不可以。即使年限够,几百元钱,断缴万万不可。

基本养老金是按实际缴满15年计算,每多缴1年,多0.1系数。过渡养老金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养老金=基本养老金+过渡养老金+个人帐户计算额(总数除139、170或者195,根据性别,退休年龄对应。以前是120)

没问题的,可以退休。

目前,我们职工养老保险退休的条件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有人可能说,这里边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呀

实际上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政府承担。这里边已经认可了视同缴费年限,后面自然不需要再赘述了。

除了社会保险法以外,其实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早有规定。2005年国发38号文件——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指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年16号文件)实施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国家制定社会保险法以后,法律中虽然没有详细规定有关年限是不是包含视同缴费年限?但是在执行中也不可能推翻以前的规定的?是不是这个理儿?

所以说,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只要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的。

实际上,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指的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按照之前的退休规定,只要连续工龄满10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了。

劳动部门给你认定了工龄 确认是视同缴费年限了 再交5年 就满足了最低缴费年限 到法定退休年龄 就可以办理退休 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有些人不学法 不懂法 就敢乱说 看看社会保险法就都清楚了

为什么灵活就业人员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为什么灵活就业人员,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因为灵活就业人员,如果说你从自己一开始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到退休为止,都是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那么确实不会存在视同缴费年限。因为这个视同缴费年限,它其实针对的是你在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认定的,所以说灵活就业人员他是没有实际的工作年限。

所以就不能够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当然这个问题也是不一定的,因为有些灵活就业人员,比如说他在参加灵活就业社保之前,自己曾经有工作单位,也是有相应的工作年限。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有些职工比方说他离开自己的工作单位,无论是各种原因造成自己的失业,然后就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但是他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都是可以正常认定的。

所以说这个问题是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人群来说,他在1992年之前可能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或者说你一直是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加社保,那么肯定就没有实际缴费年限了。因为毕竟灵活就业的个人,虽然说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和享受退休金的待遇方面,和我们在职员工是一样的,但是他毕竟没有实际的工作年限,所以说不能够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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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灵活就业保险交了10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灵活就业保险交了10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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