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未就业家属交哪些保险,随军未就业家属交哪些保险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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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未随队可以领未就业补助吗?
可以。符合下面的条件就可以领补助。1,军人配偶随军前未就业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2,随军前已就业但未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3,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已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并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军队的,从申请之月起享受各项待遇。
可以的,作为机关事业单位随军家属、文职人员子女或因随军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以申请领取未就业补助金,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年龄在18岁以上,未超过60周岁,有就业意愿和能力;
2. 在现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残疾人、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及特殊境遇下的其他群体,需提供相关证明;
3. 个人及家庭收入水平符合规定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未随队而在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员,不符合领取未就业补助的条件。
不能领未就业补助。
因为未就业补助是由国家为了帮助失业人员解决基本生活难题而设立的一项社会救济措施,只有失业人员才能享受。
而随军未随队并不算失业,只是在服兵役期间不能参加就业活动,因此不能享受未就业补助。
可以的,
申请随军未就业生活补助费的应当满足驻市区部队随军未就业且户口已迁入市区的现役军官随军家属。由随军未就业的军属配偶所在部队将符合生活补助费发放条件的随军家属增发人员审批表、增(停)发人员情况登记表、随军批复、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报送市双拥办,由市双拥办会同芜湖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共同复核后,分别按户籍所在地移交至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至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核实。
回答如下:
未就业随军配偶的补助领取条件为:
(一)随军前未就业、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二)随军前已就业但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三)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军队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内容如下:
随军配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依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待遇:
(一)随军前未就业、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二)随军前已就业但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三)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军队的。
属于无业进京的随军家属怎样办理社保?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1999年5月25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海淀区随军家属接收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海政发[1999]75号)中
第二条 为了方便随军家属求职、择业,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服务中心常年免费为随军家属咨询、登记求职、就业指导,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
第四条:家属调京后,在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期间,由区人事局、区劳动局与本人签订协议书,自接收当月起,按月(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发给220元生活补助费,期限最长为一年。一年内,区人事局、劳动局至少要为调京的家属安排一次工作。两年之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区人事局、劳动局为其缴纳待岗期间的个人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由随军家属个人分别到区人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街道办事处存档。
第五条:进京前无业的随军家属,可持户口簿和求职证,到区劳动局登记求职。从登记当月起至用人单位录用为止,区劳动局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220元,期限最长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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