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就业了失业保险,重新就业了失业保险金会自动取消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新就业了失业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重新就业了失业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职后领取失业金再就职怎么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失业保险金中再就业的标准: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并自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由失业保险给予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按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标准发放。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下岗后领了24个月失业金,在就业又下岗了还能拿失业金吗?
不可以。
失业金领取额度是累积计算的,最多可领取24个月。
具体领取的额度: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那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的标准各地不同,一般是在当地最低工资的70%-90%之间。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下岗后领取了24个月的失业金,再就业又下岗了,还能够拿失业金吗?我们说这种情况下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因为一个人终生一共可以领取三次失业金的待遇,所以说你仅仅只领取了一次失业金的待遇,那么在这样的基础上还可以再次领取失业金。
只不过第2次领取失业金也要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一方面要符合这种,因非本人意愿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形,另外一个方面要符合正常的参加失业保险,并且累计缴费年限要达到一周年以上,那么只要同时具备这样的两个条件,都可以正常的领取失业金的待遇,并且失业金待遇的领取期限,是根据你失业保险的参保期限来决定的。
所以说可以正常领取失业金,只要是你保证正常的,第2次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又是企业单方面解除你的个人劳动合同,那么就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待遇,而且第2次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和第1次享受到的失业金待遇完全一致的,你还可以同步享受到医疗保险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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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继续上班什么后果?
领取失业保险的同时,又参加了工作的,必须停止领取失业保险救济金,如果既领取失业救济金,又重新就业而不申报的,属于诈领社保待遇问题,轻者取消失业保险待遇,追回所领取的救济金,严重触犯刑律的,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一、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和待遇
第一,领取失业保险的待遇。
一是单位和本人缴满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
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
需要说明的是,这三个条件是缺一不可的,必须同时满足。
第二,失业保险的待遇。
一是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保险满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可领取12个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新就业了失业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新就业了失业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