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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人再就业工伤保险,退休老人再就业工伤保险怎么交

发布时间:2024-05-16 20:10:5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退休老人再就业工伤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退休老人再就业工伤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年龄及退休年龄有关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年龄及退休年龄是没有关系的。   《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有条件限制,也就是要乘以百分之六十。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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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女工55岁工伤参加了工伤保险能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该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和标准是根据伤残程度和年龄等因素综合考虑的,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对于该农民工女工,如果其工伤已经被认定,并且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那么她就可以申请领取该补助金。

60周岁以上工伤有一次性就业补助吗?

没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是工伤职工离职后可能失业的补贴。60周岁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了,不存在失业问题了,所以没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根据员工工伤伤残等级来决定的,多次工伤,那么按照每次工伤的具体情况赔偿即可,多次工伤之间的赔偿相互不影响。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退休老人再就业工伤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退休老人再就业工伤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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