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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后失业保险,就业后失业保险会自动停止取消吗

发布时间:2024-06-19 15:37:11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就业后失业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就业后失业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再就业时失业保险要自己取消吗?

不需要

就业后失业保险,就业后失业保险会自动停止取消吗

只要再就业的单位,与你领取失业金是同一个城市,无需个人办理。只要再就业与新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确定了劳动关系,单位到社保办理你的社保增员手续后,你的失业金自然就终止发放了

失业保险跨省就业是累计的吗?

是可以的。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失业后由国家或社会提供一定期限的生活费用和职业介绍服务等保障措施。我国实行的失业保险制度是跨行政区划统筹管理的。也就是说,全国所有的失业保险都是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而且不管您在哪一个省份参加失业保险,在其他省份都可以累计失业时间和失业金。这也是实现全国跨省优惠政策的一项亮点。

失业登记显示就业状态是怎么回事?

这说明你没有及时的把你的失业状态向所在社保部门汇报,所以在你的劳动关系上一直显示的是还在就业中。

你以前肯定是在单位上班,那么在登记记录的时候就会登录,你是在就业中,你后来离职了,但是没有及时的向劳动部门申报自己已经失业,所以在电脑系统上还是一直显示你是就业状态。现在你办理失业证的时候自然显示的就是你还在就业状态

失业补助金领取了对以后就业有影响吗?

1、领取失业金对退休金的影响

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多少与今后领取养老金无关。参保人员的养老金依据其缴费年限长短、个人账户储存额以及申领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数据确定。唯一的影响为如果领失业金,即是处于失业状态,养老保险肯定已经中断了,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根据现有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去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这样就不会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

2、领取失业金后对二次领取的影响

职工失业后,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职工如果重新就业,则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重新开始缴纳失业保险费,重新计算缴费时间。这样,失业人员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可能会少于可以领取的最长期限,即会存在一个剩余期限。如果职工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可以根据重新计算的缴费时间来领取失业保险金。除此之外,如果再次失业人员还有前次失业期间剩余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则可根据本条规定,将再次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应当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后的期限最长也不能超过24个月。

3、领取失业金后对医疗保险的影响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申领医疗补助金,如大连地区每月的门诊医疗补助金为40元,但不足以保障大病、重病。职工在就业期间,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因暂时失业就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尽合理。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所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和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部分,统筹地区可以对缴费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

我们如果领取了失业补助金的话,那么对于以后我们的一个作业来说,是没有任何的影响的,因为我们的一个失业补助金我们再领取了之后的话,那么对于我们的一个就越来说是可以给我们一个时间来让我们缓冲的,毕竟在这个时间段之内的话,我们不愁没有钱吃饭。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金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基本权利。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行使正当权利。

      根据要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就业后失业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就业后失业保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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