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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跨职就业保险,职工跨职就业保险怎么交

发布时间:2024-09-28 09:27:48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工跨职就业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职工跨职就业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医保怎么转?

(1)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通知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原人员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通知人员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跨职就业保险,职工跨职就业保险怎么交

(2)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各种原因终止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出具参保凭证,以便参保人员凭参保凭证,向所在地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参加职工医保。

(3)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并按规定参加医保的,医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对无接收单位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时间不超3个月的,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登记手续,登记人可按当地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4)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通知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原就业地经办机构为通知人员办理转移手续,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原则上随医保关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医保经办机构转移。

我在之前的单位上了一个月的保险,然后又换了一份工作,在新的单位继续上保险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在同一城市就不用转移了,不是同一城市就要办理转移手续才能接着交社保!

1、同城的社保无需办理社保转移,参保人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同一城市的其他单位工作的,参保人只需向新的工作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能办理社保费的缴纳。并将会与原社保档案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2、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参保地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的就业工作单位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的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成功后,两地的社保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职工跨省市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要转移吗?

职工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发生跨省或跨制度流动时,需要办理转移接续。

情况一:之前在省外就业参保,回到户籍地参保的,属于跨省流动,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情况二:如果参保人员之前缴纳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来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就是跨制度流动,也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情况三: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那么不管什么情况都不用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了。

如果在甲地工作办了社保,之后到乙地工作了,那好象应该转移社保关系,不然现在单位没法跨省交社保。对于年龄不大,交社保年头不长的人这么做影响不大。但如果已在甲地交了十五年以上,且已接近退休年龄,那二地之间退休金差异还是要考虑的。因为退休金很大一块是由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决定的,而地区间因发达程度不同,这一数据差异还是不小的。

跨省市就业的职工应该进行社保转移

首先在原来社保办开办缴费证明和转移手续,将此材料拿到新单位的社保局办理续缴手续,然后由新单位帮你履行缴纳社保税费之义务,最后你可以安心地上班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工跨职就业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职工跨职就业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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