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转就业上保险,失业转就业上保险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转就业上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失业转就业上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后再就业如何将保险转到新单位?
如果新就业单位就在本地,那么就不需要进行操作,直接在新单位缴纳之后就可以累积。如果员工新单位在统筹地区之外,那么员工需要进行社保转移之后才能累积。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领了失业保险金又找到工作怎么办?
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活跃,人们失业、再就业也越来越频繁。领取失业保险金,是不少年轻人的做法。国家每月会发放90%最低工资水平的失业金,还会给代缴基本医疗保险。没有达到90%最低工资水平的地区,将在2020年底之前达到。
失业保险是每缴费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待遇,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只要给我们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和社保参保手续,失业金的发放和领取就会自动终止。没有领取完的失业金不可以一次性领完哟。
如果我们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实现了就业,没有领取的失业金月数,将会进行封存。等待下一次失业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时,重新合并计算。
领取失业金待遇,这是失业保险的重要内容,不会影响社保缴费以及其他任何待遇。而且国家的失业待遇政策还在不断优化。比如根据最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家对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实现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退休年龄。
所以,国家会不断优化失业保险的功能,让失业保险基金充分发挥出稳就业的作用。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业后不能再领取。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如个人是以上情况,可以办理失业保险金申请,如就业则不能再领取。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领取了失业金的待遇,但是又找到了工作怎么办?实际上领取失业金和重新找工作,他们二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冲突。只不过对于你来说,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如果说新的工作单位给你正常的来参加社保,那么这个时候你需要做的就是,需要将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工作单位继续参保。
在转移完成社保关系之后,那么失业部门就会得知你的这个社保由新的工作单位来给你参保了,所以说既然自己实现了二次就业,那么对于你个人来说,失业金的待遇就会被停止发放。所以说失业金不能够在继续的领取。不过对于一个人来说,一次性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是不会超过24个月的,它是按月来进行发放的,所以放弃这个失业金的领取,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我觉得还是值得的。
因为毕竟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就能够让自己实现一个稳定的收入,其次自己的社保待遇也是由公司来进行承担,相对来说自己的经济负担会有明显的减轻。如果说你不愿意放弃自己失业金的待遇,那么在领取失业金待遇完成以后再参加社保当然也是可以的,只不过这样一来的话,就是对于你个人来讲,可能自己的累积社保的缴费年限,尤其是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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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转就业上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转就业上保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