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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保险基金,生育险保险基金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4-05-01 16:28:26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育险保险基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生育险保险基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生育医疗费什么意思?

生育医疗费用是指生育保险参保人生育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其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目前我国政府暂未对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按照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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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成都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可以报销3000元,顺产可以报销2000元。

法律分析:生育医疗费用是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 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用,以 及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在生 育期间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 由职工个人负担。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 的医疗费用。对于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经计划生育行政 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的,其费用可以由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部门是谁?

生育保险属于社保机构管理,全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高管理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是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生育报销的费用明细是什么?

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三部分:门诊费、住院生产费和生育津贴。 1、门诊费)。2、住院生产费用。正常生产:一级医院1700,二级医院1800,三级医院1900。剖宫产:一级医院3500,二级医院3700,三级医院3800。3、生育津贴:不涉及跨年度事宜,生完孩子后90天内报销即可。

一、生育保险能报销哪些费用?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二、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须携带哪些材料?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育险保险基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生育险保险基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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