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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为什么要有土地,生育保险为什么要有土地使用证

发布时间:2024-08-19 17:16:57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育保险为什么要有土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生育保险为什么要有土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该不该为了多分一些金钱和土地而生小孩?

生孩子嘛,迟生早生也是要生的,以前老人常讲有仔趁嫩生,〈现实中真能对妈妈与BB都好〉只要是合理合法的,不算贪心,孩子命中名下能有这较大笔财富,为何不让他及时出来领而剥夺了他应享受的权利呢?小孩大了也会埋怨。

生育保险为什么要有土地,生育保险为什么要有土地使用证

在农村为什么一些逝者还拥有土地?这种现象合理吗?

钟情三农直接回答你的问题——“死者有地种”这种现象是国家和相关法律所允许的。

但是有一定的条件,并不是可以一直存在,具体来说是时间限制,它所存在的最长期限是30年,刚好是一轮土地承包期的时间。

举个简单的例子吧。

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开始2不久以后,村民张三去世了,那么在1998至2027年这将近三十年间,其土地都可以由其子女或者配偶来种植,这完全符合规定。

但是,到了2027年底,全国土地重新划分的时候,那么这一块土地就需要被村集体收回,由村集体统一分配。

在比如,1997年土地划分,到了2025年。李四去世了,那么在剩下的这两年时间里,他名下的耕地也是可以由其家属来继续种植,直到202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截止,全国土地重新划分。

出现这种情况的法律依据是来自我国的《土地承包法》里所规定,每一轮土地承包期内,村民所拥有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不会因为其死亡而被收回,可以由其家属进行继承,土地承包期截止,土地被村集体收回。

所以,这也就为广大农村地区出现的去世者还用有土地的情况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也是为了保证每一位农民可以尽可能的享受到足够长时间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我倒是觉得是一种比较公平的做法。

简单来说,国家虽然允许农村出现上述情况,但是并不代表农村去世的人口其土的时候地可以一直由家人来种植,这样对于那些出生许久,但是错过了上一次土地划分的农民朋友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谢邀!

第一,您说的这种情况在农村很普遍

我们这里叫“生不增死不减”。也就是只要一个家庭没有“绝户”,增加人口(生孩子,娶媳妇等)都不增加承包地;减少人口(死亡、姑娘出嫁等)也不减少承包地。

这种情况也不是绝对的。一些有条件的村,比如村子里有机动地,就可以调剂了。但是也是只增不减。也就是,谁家增加了人口就从机动地里增加这家的承包地,直到机动地分完为止;有的村子实行“五年一小调,十年一大调”。总之,情况不一样,不调的占大多数。

第二,这种现象合理吗?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这种做法不违背国家土地延包的政策制度,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国家规定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而且又延包了三十年,在承包期内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符合政策。

其次,生老病死,婚丧嫁娶是正常的事情,每个家庭都有增人和减人的情况,这种做法从一定时期内看也是公平的。一个家庭,增加人口时没有增加承包地,同样减少人口也不减少土地。

再次,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一个村子定个什么规矩,只要符合村民自治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村民自治的程序,也就是合理的。

所以说,您说的这种情况在农村很普遍,也不违法;决策权在村子里,多数村民接受,就是合理的。反之,如果一个村子多数村民都反对,就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是县乡政府强制,无论是调增还是调减,都是违法的。

别说农村这点地合理不合理。针对农村人不合理的多了去了!在六七十年代,工人后代可以接班,可以有退休,可以有治病医疗。农民什么也没有。后来可以出去打工了,可是孩子上学又被限制!就连当兵复员后的待遇也分城里和农村。小编和狗屁砖家现在只拿农村这点地说事!我只想问,农民除了有地还有什么?!!!

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承包户只具有使用权,无所有权!

承包到户的土地面積不会改变,但人口会发生迁进丶迁出、出生丶死亡等变动!人口变动幅度会与时俱增!

有的户田多无人耕种,有的户人口增加而缺土地,矛盾突出。这种情况我们村当时通过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作出调整土地的决定,并报送乡政府批准。三十年间调整过二次,及时发现矛盾及时解决。既解决人多田少亏口粮和田多人少抛荒土地的现象发生!不调整是懒政不负责的表现!

谢谢邀请!

农村土地承包分配,这一轮是三十年不变的,按土地承包分配的原则里有这么一条,就是:生不增,死不减的!

也就是说,在土地承包期间内,或者说就在这一轮三十年土地承包期内,逝者的土地是不会被拿出去的,而新生的孩子们也不会增加的,而这样的做法也是合理合法的!

土地承包分配,是一项非常繁琐,而且非常麻烦的工作,所以,一次土地承包分配,需要对土地重新规划,重新丈量,重新确权的,而且也要详细明确现有人口数据的,也就会在这个时候,可以减去逝者前一轮分到的土地,而给没有分到土地的后来出生的人增加土地的!

但是,在有的地方,也有一些土规定,土办法的,很多村里在土地分配的时候,都会留有机动地的,这个机动地的管理和使用权限就由村集体说了算的,也就是村委会说了算的,所以,有的村委会就有了自己规定的办法了,因为按上边的规定,土地在承包期内,死不减的,所以村委会想把逝者的土地收回来是很困难的,而逝者家人们也不会把逝者的土地交出去的!

所以,村委会就不会收回逝者的土地,而却会把村里的机动土地适当的补充给新出生的人,这样逝者家人没意见,新生儿家人满意,而村委会的领导又拿这样的事,顺便送了个顺水人情的了,这就是个皆大欢喜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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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人会有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突出的是一个中国特有的一个乡土人情。书中开篇讲到从基层上看去,当时的中国是乡土性的。而何为乡土呢?乡土最早成型于依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他们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靠着土地吃饭,靠着土地长大,长期生活在土地上的人。

即便因种种原因离开土的的农民,他们依然像从树上被风吹出去种子,就会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从而传承新的乡土社会。农民在传统土地上很少流动,甚至几代人都从未离开生育他们的那片土地,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此,死于此的社会。

乡土中国正是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各个生活阶层的真实写照。如今,乡土气息预渐迷失,受西方文化的冲击,城市社会的气息越来越浓烈。

但读了费孝通先生的这份著作,让我们重新怀念那分纯朴、天然的、乡土人情,和农民的朴实。这份情感于现实社会有着重要的重要意义。

2021年民法典生育险55条是怎样规定的?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是需要员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并且在生育时处于参保状况,那么可在缴纳社保地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不是生育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定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为什么女人嫁给男人,生的孩子要跟男方姓?

那你为什么和你爸姓,女生会生男孩也会生女孩,所有的女人都生娃,都是这样子的,也就是你不管和谁结婚你都会生娃,这是自然情况不能避免,和男方姓这是一种习惯,因为文化就这么习惯了,如果孩子和女人姓,你生男娃,男娃在结婚生娃还是和女方姓,你的姓就没了,你的姓照样保不住,所以这只是一种文化,没有什么,你愿意你孩子和你姓只要你老公愿意别人管不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育保险为什么要有土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生育保险为什么要有土地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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