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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经办工作有哪些,生育保险的经办工作有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24-09-26 21:52:41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育保险的经办工作有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生育保险的经办工作有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叫生育保险社会统筹?

什么是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

生育保险的经办工作有哪些,生育保险的经办工作有哪些内容

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系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隶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较大的社会范围内筹集生育保险基金。

目前全国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基金提取比例一般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0.6-0.8%之间。各地生育保险待遇标准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医疗费采取实报实销。二是,生育津贴和医疗费合并,按照顺产、难产、流产等档次,规定绝对额拨付。从部分地区出台的法律、法规来看,正常产支付的费用一般在400-1000元之间;难产800-3000元之间;流产100-800元之间。享受条件是生育女职工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是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隶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较大的社会范围内筹集生育保险基金。

按照社会保险“大数法则”,通过互助互济的方式,将发生在少数人员或单位的风险,转移到多数人或多数单位共同分担。

以此实现对生育引起的暂时无法工作的女职工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她们的基本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解决各单位负担生育费用畸轻畸重的矛盾。

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之后,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的社会保险职能划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年来,特别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有扩大的趋势。

目前,多数地区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央部属企业和省属企业的参保问题正在酝酿当中。

有的地区将三资企业以及参加本地养老保险的城镇、街道企业以及私营企业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还有的地区,将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机关等也纳入了生育保险社会统筹。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是一个什么机构?

工伤保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有人认为根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的经办机构,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专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事务的工作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是社会保障局,这种看法是错误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的是地方社会基金管理中心,该中心本只是隶属于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地方社保局的行政事业单位而非行政机关,但是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而获得了某些行政职能。

如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的就是社会保险局,那么社会行政保障部门就无法或者说没有必要责令经办机构改正其非法行为了。

生育保险由谁缴纳?

小李最近应聘到一家外企工作,公司说要给她办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但是保险费除公司负担一部分外,小李自己也要负担一部分,比例为每个职工月工资的0.5%。小李很不解,她听说国家法律规定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因此她向公司提出了质疑。生育保险费用到底由谁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应该由企业来缴纳,职工个人不用缴纳。根据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也有相似的规定。所以小李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应该由企业承担职工的生育保险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负担生育保险费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育保险的经办工作有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生育保险的经办工作有哪些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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