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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减负申请书,生育保险减负申请书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7-10 20:19:36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育保险减负申请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生育保险减负申请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家长自愿让老师补课,并且写了申请书,再举报此类校外补课有效吗?

家长自愿让老师补课,并且写了申请书,这种补课举报会被查处并处罚吗?当然会,这是想钻政策的空子吗?还是搞那一套“市场需要论”?

生育保险减负申请书,生育保险减负申请书怎么写

补课会不会被处罚,最关键的应该是收不收费!如果是收费,搞那一套让家长签字同意之类的,都是自欺欺人。被举报或者查处了,照样会被处罚,不会因家长签字或者愿意,就可以被原谅的。

2015年教育部就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明确规定在职中小学教师不能以各种名义进行有偿补课,对那些“课上不讲课后讲”、收取补课费、为难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现象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2019年颁布实施的“中小学生减负三十条”,又明确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整顿规范,必须合法经营,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严禁超标培训。对于公办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任教的,或者自己开展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处,严格处罚,严重的直至取消教师资格,或者开除。

过去,也发生过有的学校为了规避管理规定,采取学生自愿参加补课的方式,或者家长自愿请示补课等名义,虽然也收取一部分补课费,但数额压到最低。学校这样做,也是好意,对象主要是初三、高二、高三等毕业班学生,目的最主要的还是提升升学率。其实补课教师也不愿意为了有限的几个补课费,起早贪黑,牺牲寒暑假或者是周末、休息时间,但架不住学校有要求。就是这样,还被举报查处,学校、管理人员、补课教师都被处理。这样的事情可能全国各地都发生过吧。因而想搞家长同意、学生自愿这一套,是行不通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请家长们不要再执迷不悟,还去补习只是家长不作为的一种推辞,孩子成绩不好,请先让孩子养成上课认真听讲的习惯,先从每天回来学习内容下手。现在我们谈的补习都是针对小学初中,对于我们这一代的家长来说,不太难,我们很有必要把看手机玩手机的时间放下,陪陪孩子学习,引导比直接给答案强。

有效。

法大于天。不是你私底下商量好,就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的。

唯一的空档,就是没人举报——古代说的“民不举,官不究”,一定程度上在现代也有效。

(注意!我说的是“一定程度上”,你别曲解我的意思,说杀人越祸、背叛祖国也可以“民不举、官不究”的)。

是的,如果没人举报的话,家长自愿送孩子补课,这种现象还会存在。

但是题主的问题是“再举报此类校外补课有效吗?”就是说有人举报了。那举报当然是有效的,补课当然是违法的,教师当然是会被查处的。

前不久网上流传一件事,家长送孩子去补课,孩子自己举报,结果被查封了。这不就是答案吗?

有效。无论家长自愿与否,教育局三令五申,在职教师都不允许有偿家教。若有举报,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大过、开除公职等处分。

因为“有偿家教”容易引发教师师德的堕落。这种风气一旦形成,纯洁师生关系就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教学行为变成了商业行为,充满了铜臭气息,这对孩子心灵也是一种伤害。

另外,现在教师工作压力都很大,很多人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双休日全休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休息时间教师还要干家教挣钱,势必造成休息不充分,对下一周的备课工作产生影响。

有偿家教会滋生各式各样的教育腐败。在金钱的诱惑下,教师忙于有偿家教赚钱对学校工作心不在焉。

有偿家教对爱岗敬业的教师们不公平。搞家教的老师捞起外快来定会格外起劲,挖空心思的想着家教致富这一门生财之道。

最大的危害是,有偿家教是压垮孩子的最后一根稻草。

说几点看法:

一、严禁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

先看一下教育部公布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对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其中的第四条、第五条是这样规定的:“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从这个规定不难看出,严禁老师补课,禁的是在职中小学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因此,只有是在职中小学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都是必须禁止的。这种行为的认定,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职中小学教师,二是有偿补课。只要满足了这两个条件就是在严禁的范围之内。

二、只要收取了费用就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

家长自愿申请让在职中小学教师来补课,只要是在职的中小学教师同意去补课了,并且收取了费用,那认定为有偿补课是没有问题的。这个申请书真的是家长写的也是没有用的,即使是这样的申请书交由学校领导批准了,也不影响对有偿补课的认定,只是这样的事情查实后,处分的人员中又会增加批准申请的校领导了。

三、如果是无偿补课那是不在禁止之列的。

在职中小学教师补课并不是完全不行,只要你不收费,是无偿补课的,那是不受禁止的,而且还是在鼓励之列的。曾记得小时候读初中时,我们的数学老师,多次在放学后给我们补课,让我们做更难的数学题。老师是主动补课,而且没有收一分钱。这样的老师现在几乎是没有了。

如果教师与家长一起联合将有偿补课行为,以统一的口径对外说是无偿补课行为。刚开始时,可能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但是,这种无偿补课行为,一旦出现,在现代应当会受到媒体的广泛宣传的,这名教师的名气可能就更大了,就会有更多的人来要求参加这名教师的无偿补课。在参与补课人员增加的情况下,这名教师还敢收费吗,如果都不收费了,前面已交费的家长还会给他费用吗?如果教师收费了,那举报后,这名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不是坐实了吗?最后,教师是得不偿失的。现在,没有教师会这么傻的。

以上是个人了解的情况及见解,如有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育保险减负申请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生育保险减负申请书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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