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需要缴纳个税,生育保险需要缴纳个税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育保险需要缴纳个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生育保险需要缴纳个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员工取得的生育保险津贴、补贴需要缴纳个税吗?有何依据?
各种津贴、补贴都不需要缴纳个税,这些贴是对特殊情况的补偿,不适合纳税,公共服务购买是有余力的产品,原始社会就没有余力,因此没税。税,在文明社会是社会契约。税,在野蛮社会是特权。
同理保险赔偿,也不适合纳税。一个原因是补偿和损失互抵,所剩无几;即便有剩余也不适合,购买公共服务的费用不能在受难时强加。
我倒想提一个问题,退休工资八九千的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规定、法律来源于“道”,违背天理即为恶法。
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第一条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二、上述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因此,生育妇女按规定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员工依法取得的生育保险津贴、补助不交个人所得税。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员工生育保险补助、津贴是按照生育保险条例发放的,符合此规定,所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个税法规定可以免税的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是指什么?
答: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个税师(个税计算)面向社会开放。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考:
(1)财务会计类、财经商贸类、财政税务类、金融经济、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类相关专业中职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力)在校生;
(2)从事财务会计类、财经商贸类、财政税务类、金融经济、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类相关专业授课教师;
(3)从事财税、会计、税收、金融、电子商务、企业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
报名后会提供培训课件,训练软件,辅助并督促报考人员积极备考。
针对在校老师,还会不定期开展师资研修培训,涉及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及典型业务实践教学师资研修、1+X个税计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暨税务实训课程教学实践双师研修、纳税事务及财税大数据应用专业税务实训课程教学实践双师研修、新专业目录下人才培养模式暨1+X个税计算职业技能等级种子师资研修的培训。
详情请访问个税师认证官网,个税师认证首写字母gssrz点com。
你好:分几种
1.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2.高级专家取得的补贴
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补贴。
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
(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2)除上述(1)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3.差旅费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税发[1994]089号)第二条的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育保险需要缴纳个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生育保险需要缴纳个税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