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都可以转移,生育保险是都可以转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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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可以跨省转移吗?
可以。
医疗保险跨省转移规定从2010年7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此办法中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已经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
可以的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可申请转移接续。
医保必须和社保一起跨省转移,不能单独转移。
1.社会保险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统称。
2.如果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是5个社会保险,一起转移,不存在只转移其中一险的情况。
3.应该是转出地先开转移函,然后到转入地办理社保转入手续。
社会保险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统称,如果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是5个社会保险,一起转移,不存在只转移其中一险的情况,应该是转出地先开转移函,然后到转入地办理社保转入手续。
可以。1、先到原参保地也就是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2、在新单位参加医保后,前往新单位所在地也就是转入地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3、转入地和转出地的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5、新单位所在地的转入经办机构收到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好转入手续。
医保能跨省转移。
第一步,参保人员在本市减员(参保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前提下,需要打印《参保凭证》,并将《参保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向本市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二步,本市在收到新参保地发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向新参保地邮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七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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