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育保险,宁波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宁波市生育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宁波市生育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宁波生育险领取条件?
宁波生育险领取条件标准具体如下:
1、生育津贴计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2、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上一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除以其12月底在职职工人数确定。
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领取条件包括:
1.必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2.产假期必须享受医保待遇。
3.生育医院必须为定点医院。
4.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宁波市生育津贴怎么领?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围产保健费最高800元,生育津贴是缴费基数*6个月。
请问宁波市对生育保险报销的详情是怎样规定的?
申报条件 材料明细 申报条件:
1、参加生养基金统筹的企业;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女职工; 以上条件同时具备。
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3、生育女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4、《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一式两份);
5、宁波市统一收款收据。
宁波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
宁波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定额进行补偿,市本级统筹范围内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含孕期检查费用)补偿定额标准为2300元。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在补偿定额标准之内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实全额支付。
超出定额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10%,其余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各县(市)和鄞州区生育医疗费用补偿定额标准由各地制订。劳动保障、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医疗费用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补偿定额标准。
例:一女职工因生育及难产在某医院住院10天,生育一婴,生育医疗总费用为4500元,其中床位费1000元,自费物品100元,乙类药费100元,彩超检查费300元,结帐时:
按医疗保险规定,乙类药费个人自付5%(100×5%=5元);彩超检查费个人自付15%(300×15%=45元);床位费每天予以报销3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1000-10×30=700元);自费物品由个人全额负担(100元),则此四项费用个人需自付850元,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为4500元-850元=3650元。
按生育保险规定,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为2300元,超出定额标准以上部分个人自付10%,则个人需支付(3650元-2300元)×10%=135元。
在此项生育医疗中,个人应支付的费用为850元+135元=985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宁波市生育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宁波市生育保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