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鉴定依据,医疗保险鉴定依据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保险鉴定依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疗保险鉴定依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0年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医疗纠纷鉴定例4300
一、2021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一)法医病理鉴定
1、早期尸表检验具500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2、晚期尸表检验具1000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高度腐败尸体加收50%。
3、早期尸体解剖具2500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4、晚期尸体解剖具4000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5、开棺验尸具6000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法医鉴定和医学诊断证明的区别?
1、本质不同医疗诊断证明是指医院对伤者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和伤病诊断证明。
法医鉴定,是指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中,由法医专家依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医学、医学理论和技术,对尸体、人、物证、文化证据进行检查、鉴定和鉴定的活动,从而得出科学结论。
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 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
医学诊断证明则不是诉讼证据,不具有独立的证据作用。
3、内容不同医学诊断证明,诊断内容可以是实性疾病或某种生理状态,也可以是综合征。有时是主要症状、体征或检查结果。
法医鉴定是利用医学、生物、人类学和物理、化学知识鉴定与人体有关的活体、尸体和生物证据,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
病情诊断书能否作为鉴定结论使用?
被告人童某因房屋修缮之事与司某发生争吵,继而斗殴,童某将司某打成重伤。经县人民医院诊断为:颅骨骨折;外伤性右侧面神经周围性瘫痪。
一审法院依据县医院的病情诊断书,认定童某的行为造成司某重伤,判处童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司某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计1万元。
童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县医院病情诊断书不能作为鉴定结论使用,要求重新鉴定司某伤势。
二审法院对司某重新做司法医学鉴定,结论为颅骨单纯性骨折,认定童某的行为只对司某造成轻伤,改判童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赔偿司某损失五千元。那么病情诊断书能否作为鉴定结论使用?依法分析医生开具的病情诊断书与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是不同的。《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120条第1款:“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
据此规定,鉴定结论是鉴定人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对案件中某一专门问题进行鉴定后所提出的书面报告。
鉴定人是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
而医生实施的病情诊断行为只是单纯的医疗行为,并非诉讼行为。
所以,一般的病情诊断书是不能作为鉴定结论使用的,只能与鉴定结论相互印证,起书证作用,而不能代替司法医学鉴定结论。技巧提示本案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种诉讼方式。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包括人身损害的物质损失),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保险鉴定依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保险鉴定依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