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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税收政策,住房公积金税收政策最新

发布时间:2024-05-20 21:42:54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税收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住房公积金税收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积金免征额是按什么计算的?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时,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照此计算,在2014年度本市单位和个人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17424元(广州市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808元,即5808元×3)以下,且缴存比例不超过12%的,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则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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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怎么扣除标准2021?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应纳税前从工资中扣除。公积金扣款比例根据职工与单位可以在5%-12%中自由选择。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各为5%,最高比例为12%,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一般为8%-12%。

公积金分户管理规定?

首先,国家有明文规定,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一人多户”则属于违法行为。其次,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购房贷款低利率,也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一人多户”则会重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有失社会公平。

也有职工抱着侥幸心理,在清理过程中不承认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随着国家住建部对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的电子化检测,住房公积金有关信息已实现共享,“一人多户”的情况便昭然若揭。

如果你也属于“一人多户”,其中有一个账户在衡阳,请主动与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办理账户合并或者异地转移手续,这样才不至于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正常使用。

公积金怎么计算?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储金的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职工和单位各按一定比例(通常为5%-12%)缴存的住房储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每月的工资。

通常,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公积金这么计算:

举个例子,若你工资是每月10000元,假设单位缴纳比例为12%、个人缴纳比例为10%.即:单位给你缴纳10000*12%=1200,你自己缴纳10000*10%=1000,那么,你的公积金账户每月有2200元,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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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底薪基数交的,例如北京基数是12% 如果你的底薪是10000 那么个人扣出部分是10000*0.12 就是你个人扣出1200让后公司再出1200,你每个月上缴的公积金总额度是2400,其他地方基数不一样,一般是按照6%买,你根据你每月所得可以反推出你公司给你按多少基数买的,希望能够帮到你,如果你是在不会算,百度个人工资计算器,输入你工资,就出来。

一般是工资的百分之十二以内,单位有差别,自己交工资的百分之十二,单位给你交百分之十二,计百分之二十四,放入你的公积金帐户,这都是你的钱了,一直不用退休后全额退给你,5,6千的工资这两年能退近20万左右。

基数也是一个关键因素。比如:东莞。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的温馨提示》,提醒相关缴存单位进行每年一次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2017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2995元,下限为1510元。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东府〔2013〕103号)第十二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只能调整一次”的规定,以及统计部门通常每年年中公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工作实际,为适应单位需要并规范缴存管理,避免出现单位年度内两次调整基数的情况,在东莞市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执行期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时间调整基数。

记者了解到,随着年中公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多数缴存单位选择在年中调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房公积金税收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房公积金税收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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