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提取公积金连接超时怎么回事?
您好,为您查询到原因可能是一是网络问题,网络不好导致查询中断不能显示出来就说超时。
二是系统问题,系统在做后台维护或者是系统同时再用的人太多了不能显示公积金结果,所以也会提示请求超时,退出来重新登陆在查询。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回答:
1、
由于网络连接超时,第一次提交的申请没有被记录,这意味着第一次提交的申请正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2、
应该和公积金中心的提取规定有冲突。因为提取公积金是要年限的,一般是一年一次,一年内是不能提取的。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对企业缴纳的具体规定,是不是强制执行,有没有具体的文件?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等五种违法行为将被立案调查,并视情况处以违法单位1至5万元的罚款。
日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相关通知,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等五种违法行为将被立案调查,调查违法情况属实,将视情况处以违法单位1至5万元的罚款,调查后仍不整改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据介绍,通过检查、群众监督、信访等途径获知单位或个人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行为的,在获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处指定执法人员进行初步调查。经初步调查,如果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为立案案由,执法人员将进行立案,并于立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五种情况包括: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注销手续的;单位不按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转移或封存、启封手续的;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如果查出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单位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注销登记的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转移或封存、启封手续的,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在整改期限内仍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具体情节下发《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实施行政处罚(处理)。期满后当事人仍不履行处罚(处理)决定的,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退休后再就业可以买公积金吗?可以与否请告知出处及文件?
职工的公积金,是为在职职工设立的,退休以后,领取公积金,并且销户,不再缴纳,退休人员,是法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属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年龄,不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再次参加工作,属于不合法的,国家也不支持这样的行为,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法律规定,都不支持退休人员再就业,因此你无法缴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