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诉讼工作,公积金 诉讼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诉讼工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住房公积金诉讼工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拖欠员工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出诉讼?
一般是拖欠半年到一年就可以提出诉讼。《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正)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在设立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未给职工交公积金可以起诉吗?
您好,这是可以的。公积金属于五险一金范围,是属于社保范围内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企业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或者少缴、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除非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没有办理则应该认为是违反了双方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据此提起的争议应属于劳动争议),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补缴。
《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规定,说得非常明确,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假如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企业方面将面临两种后果:
(1)公司应当为职工补交社保,劳动局也可以对公司进行处罚;
(2)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保。
公积金也是一样的。所以企业不给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同样是违法的。
员工要求补缴社保、公积金,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结果会怎样?
这个我有发言权,因为我们公司刚经历过补社保和公积金的事。
今年六月初,公司一位老课长通过微信拉了公司六七百人进群,说明他的用意:他快退休了,愿意为公司员工牵头组织向公司申请补齐以往少交的社保,公积金。以填表的形式向各部门发放表格,写上部门名字,并且按手印,再统一收缴。一时间群情激动,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有说没用的,有说好的,还有人认为我们这是在造反[吐舌],总之,说什么的都有。最后,老课长一锤定音,愿意的就开干,不愿意的就退群。然后就按部就班,发表,填表,收表,由老课长去找公司领导交涉,然而,公司没有答应,老课长也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他早就做好了第二手准备,那就是把我们填好的送到了相关的政府部门,说明情况,接下来就是等结果。
再后来政府部门派人来公司了解情况,并约谈了公司高层,到六月底,公司妥协,并出了一分协议书,可是由于太匆忙,协议书漏洞百出,甚至有错别字,把协议的意思都搞模糊了,大家愤怒了,认为公司太敷衍了,完全不负责任,要求公司重新认真的拟定协议,群情激愤,公司也慌了,马上把前面的协议收回,重新拟了一份协议,大致可分为三类:一,公司一次性补全以往所欠公积金和社保,当然员工也要一次性补全自己那部分,二,公司分三年补全所欠的款项,即算好每月需补的数额分月返还,员工的部分从工资里扣除,三,不愿意补的,可以不补,甚至公司还可以按照之前的比例继续交。第三类基本没人选,除非脑袋秀逗的人才会选,大家都选了第一种,谁知道公司又以资金周转不过来为由要求公司中层领导去劝说员工选第二种方案,最后虽然大部分都签了第二种协议,但是结果还是好的,毕竟公司还是补了欠我们的公积金和社保,只是时间有点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房公积金诉讼工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房公积金诉讼工作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