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计算器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计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计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额度受哪些影响?
一: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况:
1、申贷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
2、申贷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3、申贷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申贷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
4、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8成;房屋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屋竣工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5、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商转公”时原商业银行贷款剩余本金部分;同时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二:合肥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且原商业贷款须支持提前结清。
2、申贷人须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房主、购房合同(仅新建商品房)网备单买受人为同一人。
3、原住房贷款为纯商业性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组合贷款不可办理本业务,且不能转为组合贷款。
根据各省市的政策是不同的,许昌的公积金政策如下。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管委会确定的50万元。
2、贷款金额与缴存基数、账户余额、缴存时间、资金流动性关联,具体如下:
贷款金额≤[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基数×50%÷拟贷款年限月还款额+借款人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配偶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
其中:(1)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基数×50%÷拟贷款年限月还款额≤20万元。
(2)借款人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配偶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30万元。
(3)职工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或12个月内一次性补缴的金额不予认定。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断缴时间超过3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按0.3核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或断缴后续缴的,缴存时间以启封或续缴时间起计算。
(5)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适时公布。
3、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根据各省市的政策是不同的,许昌的公积金政策如下。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管委会确定的50万元。
2、贷款金额与缴存基数、账户余额、缴存时间、资金流动性关联,具体如下:
贷款金额≤[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基数×50%÷拟贷款年限月还款额+借款人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配偶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
其中:(1)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基数×50%÷拟贷款年限月还款额≤20万元。
(2)借款人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配偶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30万元。
(3)职工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或12个月内一次性补缴的金额不予认定。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断缴时间超过3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按0.3核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或断缴后续缴的,缴存时间以启封或续缴时间起计算。
(5)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适时公布。
3、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计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计算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