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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贷款合同有啥区别

发布时间:2024-05-02 04:54:12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积金待确认放款和待放款的区别?

公积金待确认放款是申请还在审核阶段,公积金贷款待放款是指公积金贷款金额还没有发放下来,公积金中心正在为用户匹配贷款资金。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贷款合同有啥区别

也就是说,必须等状态变为已放款才能算是借款成功了。而没有放款的话,都不能算是公积金申请成功,没到账以前还是充满着变数。

公积金待确认放款一般是指放款还在审批,审批还没通过,或者是通过了公积金中心还没有发布放款通知,所以是待确认放款,如果是待放款一般正常情况下是公积金贷款审批已经通过,或者审批通过后他项权证也移交银行,公积金中心还没有出具具体的放款通知(时间),所以两者的区别还是蛮大的

公积金贷款需要给开发商一份贷款合同吗?

公积金贷款放到开发商账上后,相当于购房人付了部分房款。带上放款凭证(没有也行)和购房合同、本人身份证,去开发商处确认贷款到账日期、索要房款发票,作为付了房款的依据。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提取住房公积金中,房管部门备案登记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 是否就是,在买房时签订的合同?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购房合同是:1 新买房就是买房时签的合同。2 二手房是和完税凭证上房款一样金额的合同。3 房改房就是和单位钱的协议。

备案登记与提取公积金没大关系,内部房管部门登不登记合同不影响你提公积金,你只要带上合同和身份证,如果签合同的产权人是你夫妻另一方,你还要带结婚证,就可以办理提取公积金。

你好没有合同编号能提取公积金吗?

公积金是专款专用,只有购买了房子,才能提取公积金,所以提取公积金必须要有你购买的新房编号。

公积金提取合同编号是购房合同的编码。需要把这个合同编码填写准确了,才能带入你个人的购房信息,核实完毕才能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使用公积金贷款成功后,断交会有什么影响?

影响:

如果公积金停交,已经办理的贷款是不会受影响,但在还清之前你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不能支取。‍

注意:

现在当你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断交公积金,是会影响贷款利率的。当连续断交三个月,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利解除公积金贷款合同或者执行商业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会先要责令交完欠下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

拒不缴存的话,就会被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1)欠缴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2)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法:尽快补交公积金,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拓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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