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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条例2016,住房公积金条例2016年

发布时间:2024-07-18 07:53:57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条例2016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住房公积金条例2016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事业单位还是行政单位,是什么单位的下属单位,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独立政府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住房公积金条例2016,住房公积金条例2016年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独立政府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限制为什么?

根据《博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细则》[博州公管委发<2012>1号]文件规定“在管理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贷款”。

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即:住房公积金应当每月缴存1次,连续缴存6次,每月都要足额缴存,当月不能有欠缴,也不能一次性补缴6个月。

为什么住房公积金不能一次全部提取?

好多人都以为,房子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事实上,

大部分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支持房屋装修提取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般有如下提取:
1、购买商品住房提取;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3、偿还购房贷款提取;
4、租房提取;
5、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
6、低保特困提取(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7、大病提取提取(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突发事件提取(职工家庭因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自然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销户提取(退休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出境定居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
有些人误以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也可以做装修房屋使用,其实不是的。

那么,大修概念是什么?装修房屋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因此,

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则不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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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房公积金条例2016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房公积金条例2016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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